扫一扫下载app

图片报道
   2026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,已通过《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》(乐市财政农〔2026〕8号)和《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(动物防疫补助)的通知》(乐市财政农〔2026〕28号)分配下达,按照《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》信息公开有关要求,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:

  政策依据: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》(川财农〔2025〕94号)和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(动物防疫补助)的通知》(川财农〔2026〕41号)。

  补助对象及金额:市农业农村局409.346万元、市中区100.087万元、五通桥区44.99万元、沙湾区31.917万元、金口河区5.497万元、犍为县176.344万元、井研县163.168万元、夹江县127.294万元、沐川县57.738万元、峨边彝族自治县40.137万元、马边彝族自治县49.242万元、峨眉山市88.24万元。

  资金用途:用于实施动物强制免疫、强制扑杀和销毁,以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。

 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

  2026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