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定的必要性
(一)落实国家政策部署的必然要求。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,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,要求各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通过科学规划、市场运作、建管并重、改革创新等方式,加快补齐停车供给短板,提高综合管理能力,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。《方案》严格贯彻《意见》核心要求,紧扣四大基本原则,将国家层面关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、提质增效、资源共享、智慧赋能等部署要求,转化为乐山主城区停车能力提升的具体任务和实施路径,是落实国家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政策的乐山实践,也是推动《意见》落地见效的必然举措。
(二)缓解停车痛点,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。随着乐山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,停车设施供给能力短缺、存量资源利用效率不高、智慧化管理水平偏低、市场化进程滞后等问题日益突出,医院、学校、老旧小区、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矛盾尤为显著,既不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停车系统建设的发展目标,也成为影响城市运行效率、降低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痛点。此前我市虽通过盘活闲置地块建临时停车场、优化路内车位等举措缓解部分停车压力,但缺乏系统性、长效性的攻坚方案,亟需对照国家《意见》要求,全面贯彻市委“谋实事、务实干、创实绩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,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制定《方案》,统筹推进停车设施“扩供给、优管理、提智慧、促共享”,从根本上破解停车难问题,推动城市交通治理向高质量发展转型。
二、目标任务
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坚持系统化思维,按照“建设、提升、布网”三同步原则,着力做优增量、盘活存量、提升质量,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。通过三年攻坚,全市主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5000个,建立健全全市停车“一张网”体系,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公共、商圈等各类停车资源全面共享,构建“有位、有序,共联、共享”的城市停车格局,提高城市出行效率,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出行体验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方案》分为工作目标、重点任务、工作要求三大核心板块。工作目标明确核心发展思想、实施原则,划定三年攻坚的量化指标与整体建设目标;重点任务设四大类12项具体举措,覆盖做优增量、盘活存量、做大总量、强化治理全维度,每项均明确实施要求、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;工作要求从责任体系、推进方式、宣传引导三方面提出落地保障举措。
(一)扩大供给,做优增量
1.分年度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,到2028年底,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5000个(其中2026年2000个、2027年2000个、2028年1000个);
2.针对医院、学校、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,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建设停车场,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。
(二)提升效率,盘活存量
1.2026年5月底前,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(不含学校)和市、区国有企业停车场节假日、双休日全面开放,部分夜间开放;
2.2026年8月底前,主城区有条件的学校停车场寒暑假对外开放;
3.商圈停车场夜间优惠开放、小区泊位错时共享,均2026年主城区试点,2027年主城区推广,2028年全市推广。
(三)智慧赋能,做大总量
打造全市停车“一张网”,实现车位查询、一键导航、无感支付等功能,2026年接入主城区重点场所停车数据,2027年主城区全面接入,2028年延伸至重点区县;同步完成主城区各类停车资源设备、系统升级改造,达到智慧停车适配标准。
(四)强化治理,规范提升
1.新建、改扩建停车场同步配建新能源充电设施;
2.动态优化路内泊位设置,2026年完成已建停车场周边优化,新建停车场投用后1个月内同步优化,2028年形成合理的路内路外停车结构;
3.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,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、服务条件、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,区分不同区域、位置、时段、车型和占用时长等,持续优化差别化收费标准,以价格杠杆引导停车资源高效配置;
4.开展停车秩序联合整治,清理“僵尸车”等,查处违规私设停车设施、私占公共停车资源、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等行为。
(五)工作保障
建立政府统筹、部门协同、属地落实的责任体系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抓总;各单位倒排工期、细化任务,形成齐抓共管格局;多渠道宣传引导,发动社会参与,营造良好停车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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